2005年3月16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十五版:警世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竞争不过他人 雇佣凶手报复
硫酸伤人的女局长助理被公诉
陈镇南 马剑红

  同一处室工作,都是业务骨干,同时挂职锻炼,共同竞争一个副处长职位,在竞岗失利后,她竟雇凶毁了同事的容(本报曾作报道)。3月14日,绍兴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杜荀珍及其帮凶杜海珍、王世林、商立提起公诉。
  据检察机关调查,现年39岁的杜荀珍,1995年9月从部队转业进入省税务系统。国、地税分设后,她与现年34岁的朱某同为省国税局人事处干部。2002年3月,作为年富力强的女干部,杜荀珍与朱某同时被下派挂职,杜荀珍任湖州市国税局局长助理,朱某任绍兴市国税局局长助理。
  去年7月12日,挂职期限将满的杜荀珍与朱某一同竞聘省国税局人事处副处长一职。在这次副处长竞聘中,两人竞争异常激烈。最终,杜荀珍稍逊一筹。年近不惑的杜荀珍认为这次竞聘是自己升迁的最后一次机会,一向要强的她接受不了失败的现实。
  7月13日,杜荀珍纠集妹妹杜海珍和在东阳经商的黑龙江人王世林,到杭州家中商议报复朱的方法。杜荀珍向王世林提供了朱某的照片、家庭住址等基本情况,并商定由王世林物色人员具体实施报复行为。
  嗣后,王世林电话联系了老乡商立,出资邀商立从东北老家赶至绍兴。7月20日,两人在绍兴碰面后,通过跟踪观察掌握了朱某的生活规律。经反复挑选,王世林认为用硫酸毁容的报复方法最便捷,也不易被发现,遂通过关系搞到了硫酸溶液,交给商立,要他见机行事。
  在杜氏姐妹的催促下,7月26日,王世林再次到绍兴与商立会合。第二天晚上,两人共同守在朱某的住宅附近。当晚10时30分许,商立见朱回家,即尾随朱某至一、二楼之间的楼梯平台处,将硫酸溶液泼向朱某面部后逃离现场。朱的伤势经法医鉴定属重伤,其伤残程度为三级。
  案发后,当地警方仅用一周时间便侦破了此案。杜荀珍姐妹和王世林、商立相继落网,并相继交代了犯罪事实,这一震惊全省的雇凶伤人案水落石出。
  检察机关认为,商立、杜荀珍、王世林、杜海珍目无国法,结伙恶意报复他人,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,均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